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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14日在林西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国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精准发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护金融,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严厉惩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依法批捕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20人,依法提起公诉27人,为群众安全扎紧“钱袋子”提供了保障。二是重帮扶,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十余万元为太平庄村购置机电井配套设备,解决了300亩山坡地灌溉难题。严厉打击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受理审查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生活困难的诉讼当事人3人,发放救助金18.5万元。三是守公益,打好绿水青山“保卫战”。发现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已全部采纳并整改。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1人。提起公诉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5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以人为本,持续打造“民生检察”。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制售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人。发现食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件,占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87.4%,发出检察建议83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提起公诉销售伪劣种子犯罪4人。组织开展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社会效果良好。

(三)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各类扫黑除恶会议6次,成立扫黑办和扫黑除恶专项办案组。制定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制度4项;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联席会议3次,就涉黑涉恶案件诉讼环节衔接问题达成共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前介入涉恶案件侦查活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件,以涉恶犯罪批准逮捕10人。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法定职责。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9171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891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5208人,依法提起公诉149195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45人,不批捕率为26.79%。依法不起诉3人,不诉率为2.01%。无捕后不诉、起诉后判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批捕、不批捕、起诉、不起诉准确率均为100%。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牵头组织召开了公检法司和监察委等单位共同参加的贯彻新修改后刑诉法联席会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起,法院均做出当庭宣判;贯彻落实监察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等工作,继续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二)强化法律监督,筑牢公平正义屏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5人,其中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同比上升100%;监督撤案4件,同比上升33.33%;纠正漏捕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7件次;监督纠正漏犯4人,同比上升33.33%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量刑畸轻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人,全部依法改判;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取得良好效果。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12人,同比上升50%;对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全部被采纳。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7件,同比上升21.28%,发出检察建议49份,同比上升6.52%,法院全部采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强化控告申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19人,未发生涉检上访事件。审查受理民事诉讼监督申请案件4件,已转民行部门办理并取得监督实效。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批捕案件1233人,不批捕未成年人3人,同比上升50%;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1人;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431人,做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人,同比上升7.14%

(三)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台并经林西县委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我院顺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内外部协作机制。制定了《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办法》,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95件,发出检察建议95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回复率100%

三、深化司法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行使

(一)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将原来的13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检务综合保障部、政治工作部、刑事犯罪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部、检务监督管理部),初步建立起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扁平化司法办案模式。

(二)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重新修订了《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向员额检察官总体授权比例达55.4%,充分放权,实现了责、权、利相统一。实行以检察官独任制为主,组建办案组为辅的新型办案模式,设立办案团队4个,全院独任制检察官办理案件达95%以上,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严格遴选程序,圆满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考试、考核工作,为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夯实了基础。

四、坚持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促进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年内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研讨14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年内召开党组会20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7个。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承办的“八化建设”现场观摩会等事关检察形象、检察规范化建设的活动均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坚持对党委负责,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1次。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主动查摆问题,坦诚开展批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次,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4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了责任清单,签订了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院性会议5次,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各类党内规范5次,观看《贪欲之祸》等警示教育片6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51个,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内容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共开展检务督察22次,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年抽查办案卷宗140册。持续深化党务、检务、政务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机关科学化管理。创新“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实训模式,选派各类人员积极参加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的分层分类培训,共外派人员参加培训42人次。积极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鼓励支持参加学历教育,干警综合素质稳步提升。精心打造特色检察走廊文化,开辟检察文化建设新阵地,为检察工作发展凝聚正能量。强化“智慧检务”建设,相继完成了智能语音云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电视平台和模块化机房建设,对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和内外网线路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承办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八化建设”现场观摩会,集中展示我院近几年发展成果,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工作品牌效应不够深、不够广,能拿出的优质检察产品不够多;检察建议的刚性和质效还需不断强化;智慧检务的应用、实战能力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改革为契机,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确立的总体战略目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抓紧抓实自身建设,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聚焦服务大局稳定。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增进社会和谐并重,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基层治理并重。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扶贫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司法救助,促进矛盾化解,助力脱贫攻坚,传递检察温度。

(二)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强化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业务来抓,把审判违法行为监督作为标志性产品来抓,把类案问题监督作为高端型产品来抓。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智慧、政治智慧和监督智慧,努力办理一批效果突出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工作理念,在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办案规范化、加强协调配合上再发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低标准,做到不枉不纵,认真落实提前介入、“捕诉一体”、“三长会商”等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运转顺畅、配合有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巩固员额制改革,启动内设机构改革模拟运行新模式,不断完善新型办案机制、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体系,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规定,做好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线索发现及案件协助侦办工作。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智慧检务应用。

(五)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培训,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实战实训,打造“高、精、尖”办案团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营造廉洁氛围,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专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为建设平安林西、法治林西、和谐林西、美丽林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速裁程序”。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使用速裁程序的,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八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3.“捕诉一体”。相对于捕诉分离,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

4.“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5.“三长会商”。为强化公检法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方面的协作配合,实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三长”会商协调机制,确保实现扫黑除恶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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