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检察教育“轻骑兵”走进林西县检察院开展“上门送训”。此次课程以基层检察队伍需求为导向开展分类课程培训,促使参训人员的素质能力得到专业化、方向化的提升。林西县检察院邀请县公安、法院、司法、律师代表同堂参训。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段文以《经济类犯罪常见罪名的理解和适用》为主题进行授课,靶向精准,实战性强,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为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模糊地带”提供了清晰思路,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学、所想、所悟倾囊相授。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专委会委员邢晓文以《刑事审判中关于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认定》为主题,分别从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认定、刑民交叉案件的审判思路和常见案例分析三个方面对刑事审判中关于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认定作了详细的讲解。
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屈斌以《从办案视角谈刑事证据的审查》为主题,结合办案实践围绕证据种类、证据的审查、证据审查中常见的问题及如何处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区别等几个方面进行授课,让大家对刑事证据审查的核心逻辑与实践要点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认识。
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教研室主任杨宇,主要围绕《民法典重点法条适用问题》就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梳理了民法典的体系框架,同时结合社会热点深入解析,总结出民法典十一大亮点,兼顾宏观视角与微观案例。授课内容体系全面,重点突出,深入浅出,贴近生活,成功实现了专业性、趣味性与实用性的平衡,为大家带来一堂高质量的法治公开课。
公检法司律五方同堂培训,协同共进。通过现场互动环节,五方就“经济犯罪证据标准”“民事欺诈行为界定”等实务难题达成共识,为协同打击违法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课程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对解决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刑事证据审查要点直击办案痛点,对避免‘带病起诉’太有帮助了!”——检察官代表
“民事法律适用解读清晰,调解工作中的法律困惑迎刃而解。”——司法调解员
“同堂培训让各方更理解彼此立场,今后协作效率必然提升!”——律师代表
此次培训既是业务“加油站”,更是协作“连心桥”,为今后跨部门高效配合奠定基础,执法司法标准更统一,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下一步,林西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全式”培训与“三真式”实训机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推动培训成果转化,持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法律适用能力和规范化办案水平。(林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