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核心指标
案件比为1(通报值1.25),已达到通报值。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设定通报值的指标,不通报具体数值,避免形成不健康的“争先”“恐后”。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不必过分苛求极致的案件比。
(二)中性指标(统计指标),不予计分不排名
1.不捕率:65.45%,全市58.8,同比增长39.44%,基层院59.5。中性指标不排名。我院不捕率同比增长101.17%,1-4月不批捕36人,其中证据不批捕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28人,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2.不诉率:34.72%,同比增长50.8%;基层院33.09%;全市32.81,同比增长22.38%。1-4月不起诉32人,其中情节轻微不诉19人,证据不足不诉12人,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1人。
(三)重点指标
1.撤回起诉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
2.无罪判决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
3.监督立案率:2.38%,全市2.43%,排名第四。该指标修改后变为力度指标,排在前三位的是宁城5.41%、喀旗4.24%、克旗3.61%。
4.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我院50%,全市83.33%,排名第三,敖汉、喀旗为100%。李洋立案监督后判处拘役4个月,但同案犯上诉,未能生效,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后维持原判,今年3月30日生效,故该项指标为50%。
5.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我院空白,全市94.59%。仅我院和翁旗院该项数据空白,且我院目前尚无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
(四)一般指标
1.不捕复议、复核改变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
2.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
3.认罪认罚适用率(80%):96.39%,全市均达到通报值。
4..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85%):此次新增指标,市院尚未修改系统内计算定义,所以无法获得全市该项数据。根据指标含义计算为98.94,达到通报值。
5..诉前羁押率(35%):我院为17.39%,达到通报值,同比下降61.56%;全市11.03,同比下降60.05%。
6.监督撤案率:100%,全市97.14%。立案监督数量最多为红山37件,最少为右旗、宁城1件,我院为2件。
7.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我院15.41%,全市12.11%。目前我院排名第一,但该项指标修改了定义,将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纳入计算范围,但目前系统尚不能统计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
8.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全市均为100%。从数量上来看,我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排名第十,第一名为红山、松山,发出29份。
9.纠正漏捕、漏诉率:我院空白,全市1.82。仅我院、元宝山和左旗院空白,该项数据与其他院差距较大,此项数据空白,则纠正漏捕、漏诉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空白,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对此项数据引起重视,同时要注意纠正漏捕、漏诉的质量,纠正漏捕需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漏诉需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0.刑事抗诉率:我院空白,目前宁城2件,红山、阿旗、左旗、右旗各1件,其他院均为空白。
11.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采纳率:我院100%,除右旗院,均为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
(一)重点指标
1.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率。(因被监管人数无法计算,所以该项指标目前无法计算。)
2.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监督采纳率。目前市院没有定义该项指标。我院已经开展2件纠正违法案件,违法行为均为看守所未依法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二)一般指标
1.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监督意见率,我院空白,基层院全部空白。
2.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提出监督采纳率,我院空白,基层院全部空白。
三、民事检察
(一)核心指标
案件比:1,无通报值,计算考评我区工作实际以及全国排位情况,由自治区院审核确定。
(二)重点指标
1.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通报值10%):我院100%,目前4件民事监督案件均支持监督。
2.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通报值70%):我院空白,已经发出4份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尚未回复。
(三)一般指标
1.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通报值80%):我院100%,发出6份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
2.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通报值80%):我院100%,发出1份检察建议,法院采纳。
四、行政检察
(一)核心指标
案件比:1,无通报值,计算考评我区工作实际以及全国排位情况,由自治区院审核确定。目前仅我院和宁城院各1件行政监督案件,其他院均为空白。
(二)重点指标
1.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我院空白,目前仅宁城1件支持监督申请。
2.行政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
3.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率:我院空白,目前仅喀旗化解1件。
(三)一般指标
1.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通报值80%):我院空白,红山、克旗、翁旗、喀旗、宁城均为100%。,其他院均为空白。
2.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通报值80%):我院空白,元宝山、阿旗、喀旗、敖汉(已经发出1件,尚未回复)为空白,其他院均为100%。
五、公益诉讼检察
(一)核心指标
案件比:1,无通报值,计算考评我区工作实际以及全国排位情况,由自治区院审核确定。
(二)重点指标
1.诉前整改率(通报值85%):我院100%,全市均为100%。
(三)一般指标
1.对到期未整改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该指标与诉前整改率组合评价诉前整改情况。
2.提起诉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我院100%,元宝山、右旗、克旗、宁城均为100%,敖汉200%,其他院均空白。
六、未成年人检察
(一)重点指标
1.综合履职率:我院14.29%,全市15.71%,排名第8。元宝山、松山、右旗为空白。
(二)一般指标
1.附条件不起诉率(通报值30%):我院44.44%,达到通报值,同比增长144.45%。
七、控告申诉检察
(一)核心指标
案件比,目前系统仍无法计算,计算考评我区工作实际以及全国排位情况,由自治区院审核确定。
(二)重点指标
国家赔偿决定改变率:我院无国家赔案案件,全市仅松山院1件国家赔偿案件。
八、通用指标
(一)重点指标
1.内部移送监督线索成案率:我院100%,目前该模块还未上线,系统无法统计。
2.司法救助率:我院5.33%,目前全市第4。此项指标修改定义,分母为由被害人的案件审结数,但市院尚未修改系统内计算定义,所以无法获得全市该项数据实际情况。
(二)一般指标
1.刑事申诉纠正率:我院空白,全市空白。
2.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我院100%,元宝山,阿旗、左旗、右旗空白,喀旗50%,其他院均为100%。
九、人民监督员工作
我院1-4月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15件次,全市排名第7。左旗院24件次、元宝山23件次、敖汉院19件次、阿旗院18件次、红山院17件次、翁旗院16件次、喀旗院15件次、右旗院15件次、松山院14件次、宁城院10件次、克旗院8件次。
十、检察听证工作
我院1-4院开展检察听证11件次,全市排名第5。左旗20件次、敖汉院19件次、喀旗院12件次、红山院11件次、右旗院10件次、宁城院9件次、元宝山院8件次、松山院7件次、克旗院5件次、阿旗院5件次、翁旗院2件次。
十一、其他重点数据
1.企业合规案件:我院1-4月办理1件企业合规案件(去年12月受理)
2.认罪认罚后上诉:1-4月认罪认罚后又上诉的有9人,占比9.375%。6人因量刑过重上诉,3人因事实认定上诉。6人聘请律师,3人为值班律师。第三检察部将对此类案件组织评查,查找原因。我院认罪认罚上诉率一直在10%左右,刑检部门需要不断提升控辩协商能力、量刑建议能力和释法说理工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积极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认罚,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