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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郑志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原主任郑志勇(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志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志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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