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银行卡取款明细,取出来的这些钱是我攒了大半辈子的养老钱,交给蒙某某让她帮我补缴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以后能有些收入,万万没想到,全都没有了。”60岁被害人戴某某一夜之间仿佛苍老了十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从头说起。
【社保员工设“补缴”骗局】
被告人蒙某某是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合同制员工。2019年11月一天,蒙某某的男友高某某以办理急事需要用钱为由,向蒙某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蒙某某却犯起了难,毕竟自己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可怎么办?一筹莫展之际,蒙某某突然想到自己的大姨寇某某曾向自己咨询过补缴养老保险的事情,便萌生了用“补缴养老保险”名义骗取寇某某钱财,帮助男友解决困难的心思。于是蒙某某便主动联系寇某某,对寇某某谎称社保局开放了补缴养老保险的业务,寇某某信以为真,先后多次向蒙某某转账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蒙某某收到钱款后,转给高某某人民币11万余元。渐渐地,高某某向蒙某某“借钱”的次数越来越多,2019年12月的一天,蒙某某在交谈中向高某某透露了其舅妈沈某某也想通过其补缴养老保险一事,高某某听说此事后,让蒙某某先把钱收下,等应完急,后期再把钱还回去。在男友的催促和“劝说”下,蒙某某开始利用身边亲友对自己以及自己职业身份的信任,以补缴“养老保险”的名义,骗取60余名被害人“养老钱”335万余元,而这些钱,蒙某某几乎全交给了男友高某某。
【百万养老钱竟被用来“打赏”】
“高某某每次向我借钱的时候,都不会跟我说明借钱的理由,只是说有急事要处理,还承诺一定会对我好,给我惊喜。”面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讯问,蒙某某如是说。那么巨额钱财到底流向了哪里呢?在讯问高某某的过程中,高某某对于自己指使蒙某某利用职业身份的优势,以补缴养老保险为名骗取身边亲友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蒙某某给我的钱都被我用来打赏主播了。”高某某的一句话,不免让人感到气愤和辛酸,为了满足一己私欲,高某某用一场“爱情”骗局,最终引得二人走向犯罪深渊。
【68名被害人“一个都不能少”】
2020年10月20日8时许,林西县公安局接到寇某某、沈某某等20余名群众的报案,这些群众无一例外,全都是被蒙某某以补缴养老保险的名义骗走了大量钱财。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得知此案后,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检公双方达成共识——很可能还存在更多的被害人!为此,林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林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案讯和公告,让信息去跑腿,经过检公双方的协作配合,在审查起诉前68名被害群众全部被找到,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结案不是目的 追赃挽损才是目标】
检察机关在对两名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后,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等待蒙某某和高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可案子是结了,被害群众还需要一个交代,如何追回被害人,特别是老年被害人的养老钱成了检察机关的一大“心事”。为此,林西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最大程度追回被害人损失,在审判阶段,我院联合侦查机关对高某某名下财产情况依法深入调查,确保违法所得全部能被追缴。此外,因高某某将大部分违法所得用于打赏主播,此前受疫情封控影响,侦查机关始终无法前往直播平台所在的某省,但令人欣慰的是,冬去夏至,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很多省市都已解封,现侦查机关将前往该省直播平台了解详细情况,检察机关也将持续跟进侦查机关工作开展情况,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普法】
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有以下几种:
1.提供“养老服务”。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的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迎合老年人需求,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床位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投资“养老项目”。抛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订服务等说辞吸引老年人,诱骗其投资养老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等。这些机构的资金运作流向不明,有很高的捐款跑路风险。
3.宣称“以房养老”。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借国家政策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诱骗老年人将抵押房产的资金拿去购买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老年人没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4.销售“养老产品”。一些企业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的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购买价格虚高或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非法集资。
5.开展“养老帮扶”。不法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在老人面前装儿子、扮孙子,假借心理关爱、志愿陪护、送温暖活动等方式,获得老人信任后,以多种手段对其实施诈骗。
6.代办“养老保险”。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保险机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补办“养老保险”,或者“提前退休”,收取老年人“材料费”、“保险金”等。
检察官提示您:
1.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他人,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
2.提高法律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种诈骗手段,提高警惕,提高对骗局的辨识能力。
3.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与身份信息绑定的银行卡及密码等,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
4.警惕上门推销。老年人独自在家时遇到可疑人员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对待维修工人、推销人员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要等子女回家后接待。
5.提高反诈意识。无论亲朋好友还是自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只要提到代办、补办“养老保险”且需要交钱,要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有条件的应到当地社保机构咨询,对于无法核实的人员及情况,要及时拨打110进行求助。(林西县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