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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最高检第二评议组在黑龙江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时间:2025-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检第二评议组在黑龙江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 依法指控受贿犯罪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在黑龙江大庆对大庆市检察院公诉的王某某受贿案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旁听庭审并现场指导评议工作。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参加此次案件评议活动。

被告人涉嫌受贿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手段多样,案情疑难复杂,案件材料繁多,公诉人如何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有理有力指控犯罪?

日前,最高检第二评议组在黑龙江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形成700多页审查报告,为庭审奠定坚实基础

从1999年至2019年9月,王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折合共计2400余万元。

该案公诉人,大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倩告诉记者,王某某受贿案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受贿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二是受贿手段多样,具有迷惑性、隐蔽性和欺骗性,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为了逃避打击,王某某还采取由他人保管、签订虚假还款协议、案发前退还等多种形式掩盖隐藏罪行。三是知法犯法,王某某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毒化其长期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

这些既是该案的特点,也是检察机关的办案难点。为此,大庆市检察机关细致审查,将王某某涉嫌受贿的40多起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围绕监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审查起诉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等形成了700多页的审查报告,为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有理有力指控,被告人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

为了更好指控犯罪,大庆市检察院组成了由资深检察官带领年轻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作战”团队。虽然王某某的认罪认罚态度比较好,但公诉团队同样要在法庭讯问、法庭辩论等环节作足应对准备。

被告人部分财物系退休后收受。面对辩护人在庭上提到王某某退休后任职情况和年龄,公诉人迅速反应,补充发问:“王某某,你退休后的任职是组织委派的,还是基于别的什么原因去的?”

被告人:“组织委派的。”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涉案款物重复扣押问题,公诉人本着客观公正立场,提出不重复追缴的意见,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又就被告人退休后收受财物问题进一步回应说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分工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足以佐证,王某某退休后担任相关职务,行使的是党组织赋予的监督管理权,符合刑法和监察法中对“国家工作人员”及“履行公职的人员”的界定,并不因退休而改变公务行为的性质。王某某利用退休后担任的公职为他人牟利,收受他人的财物也属于受贿。

同时,公诉人还表示,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擅权妄为、贪婪无度,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形象,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发人深省。

庭审中,王某某认罪认罚,并表示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愿意接受法律处理,希望法庭能考虑他的实际情况,从宽处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后评议,切实促进提升出庭能力

记者了解到,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庭审前,评议组成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充分研判。在评议会上,评议组组长、河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智慧带领小组成员,对检察人员出庭履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评议:

“在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报告采取了一事实一证据一分析的方式,非常清晰。建议对部分事实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只为拉近关系,表面上看是感情投资式受贿的内容,再深化分析论证一下,看看是否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行贿人是否是管理服务对象。”

“在举证质证方面,公诉人按照牟利事项,将类型相似情形分成一组进行集中展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构建起主客观要件明确的指控体系,避免了举证的碎片化,清晰明了,提高了庭审效率。建议公诉人举证时进一步把握证据的全面性完整性,例如,相关的鉴定意见等证据也应该加上。”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反应及时,从任命程序、职权范围等方面对被告人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履行公职的人员’的身份进行了充分论证,回应有理有力,展示了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如果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回应得更加理性平和,显得不那么‘硬’,效果会更好。”

…………

总结推广,最大程度释放评议效能

“今日庭审的案件重大复杂,各方表现优异,公诉人准备充分、主导有力,呈现了一场高质量的庭审。”评议会上,葛晓燕对检察人员出庭履职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公诉人有力传递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犯罪的坚定立场,同时彰显了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充分保障。”

对于资深检察官带领年轻检察官及助理协同出庭的“团队作战”模式,特别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亲自出庭支持公诉的示范作用,葛晓燕给予高度评价。“人才梯队建设关乎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她强调,“必须做实‘传帮带’,将宝贵的出庭经验与优良作风代代相传。检察长率先垂范,既是对案件质量的高度负责,也是培养实战型公诉人才最生动的实践课堂。”

葛晓燕进一步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是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几个月来,活动成效显著,反响良好。评议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既精准“把脉问诊”深挖病灶根源,又务实“开具良方”指明提升路径,为成果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要打通成果转化“关卡”,最大程度释放评议效能。葛晓燕提出:

一要精研深挖,固化“示范标杆”。要深入梳理总结优秀庭审实战经验,剖析举证质证、辩论、临场应变、程序把控、权利保障等策略技巧,系统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为全国公诉人提供精准、实用的“实战宝典”。

二要精准把脉,靶向“强基补短”。针对评议中暴露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短板组织精干力量“解剖麻雀”,深挖根源,整改提高。强化结果导向,通过专项实训、规范修订等举措,精准发力,切实攻克影响出庭质效的瓶颈问题,提升公诉队伍整体能力。

三要机制牵引,推动“常态长效”。强化刚性落实,将提炼的经验、剖析的问题、制定的方案,深度融入日常办案规程、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选拔机制等。着力构建“评议—总结—应用—提升—再评议”的工作闭环,确保评议成果真正落地生根,着力推动出庭评议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赋能新时代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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