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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刑事检察职能;

(2)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

(3)举报接待和信访接待职能;

(4)检务公开职能。

二、机构设置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下设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政治部,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截至2019年年底,共有政法专项编37个,实有政法专项编干警35人,书记员8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人。

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安排总收入为878.8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安排878.88元,其他收入(地方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基本支出安排512.66元,其中人员经费444.06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用经费68.6万元;项目支出366.22万元。与2020年度年初预算相比,综合收入减少2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98万元。主要原因:收回未支出部分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89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78.8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09万元;支出总计890.9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79.50万元,下降23.90%;支出总计增减少279.50万元,下降23.90%。主要原因:2019年度收支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0年度无此部分收支。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7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88万元,占100.00%。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79.50万元,下降23.90。主要原因:2019年度收支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0年度无此部分收支。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66万元,占58.30%;项目支出366.22万元,占41.70%。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减少279.50万元,下降23.90%。主要原因:2019年度收支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0年度无此部分收支。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8.8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878.8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66.83万元,下降23.30%;支出减少266.83万元,下降23.30%。主要原因:2019年度收支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0年度无此部分收支。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7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66万元,占58.30%;项目支出366.22万元,占41.7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267.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收支;公用经费6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10.9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1万元,完成预算的73.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院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1万元,占85.60%;公务接待费支出4.60万元,占14.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18.61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3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护等,车均运维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里程增加导致燃料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60万元,接待32批次,共接待201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情况稳定。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3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2020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34.03万元,执行数为113.50万元,完成预算的84.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4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0%;全年装备采购6套;设备节能环保率95%;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100%;装备验收合格率100%;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89.69万元;执行案件实际履行到位率100%;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100%;业务装备可持续性95%;法律文书上网率100%;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覆盖率100%;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业务装备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收入有限,现有经费不足,集中管控打印机设备少,不能满足办案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现有装备使用效率,优化使用方案。

2.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63.39万元,执行数为6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人均直接办案支出小于5万元/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受理案件数量大于150件件;审结案件数量大于150件;支出完成比100%;持续发挥作用时间1年;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100%;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办案业务费中劳务费较少,不能满足自聘人员基本工资及保险。下一步改进措施:申请追加劳务费以满足劳务人员基本工资需求。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5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4.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小于8万元/人;平均案件时间小于30天;受理案件数量大于150件;审结案件数量大于15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持续发挥作用时间1年;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98%;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10%;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8%;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98%,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保障充足但聘用制书记员较少,不能满足办案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书记员尽量匹配到业务岗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孟华18647606501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4.03

113.50

10

84.69%

8

其中:财政拨款

134.03

113.5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采购装备数量

5

5

5

10

 

质量指标

设备节能环保率

10

90%

92%

10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

5

=100%

10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5

=100%

100%

5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5

40%

40%

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刑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4

80万元

389.69万元

4

 

执行案件实际履行到位率

4

95%

100%

4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4

=100%

100%

4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文书上网率

4

=100%

100%

4

 

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覆盖率

4

95%

100%

4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5

95%

95%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业务装备的满意度

10

95%

98%

10

 

总分

98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孟华18647616501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39

63.3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3.39

63.3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15

150

211

13

 

质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15

150

211

13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10

95%

100%

1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10

20000/

38108.33/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支出完成比

10

=100%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10

90%

10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5

1

1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10

97%

98%

10

 

总分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孟华18647606501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

53.33

10

64.65%

8

其中:财政拨款

63

53.3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突出保障公益诉讼活动开展、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10

≥300

891

10

 

审结案件数量

10

≥300

1027

10

 

质量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10

≥95%

100%

10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时间

10

≤7

≤7

10

 

成本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10

=78000/

98793.5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10

≥100万元

389.69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10

≥95%

98%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5

1

1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5

≥97%

98%

5

 

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

5

≥97%

98%

5

 

总分

98

 

98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林西县的法律监督机关,以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为主要工作内容,着眼于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对财政拨款收入设定年度总体目标: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圆满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以“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90万元,降低13.70%。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8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办案使用,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立峰    联系电话:0476-532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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