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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2 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是县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法定职权内履行检察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能;

(2) 民事、刑事审判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

(3)举报接待和信访接待职能;

(4)检务公开职能;

(5)其他法定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林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部门预算,是一级预算单位。

(一)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

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37个,在编干警34人,聘用制书记员 8名,临聘人员10人。

(二)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65.8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956.56万元,上年结转9.24万元。预算收入增加36.54万元,增幅3.93%。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导致。

支出预算965.80万元,较上年增加36.54万元,增幅3.93%。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6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6.56万元,占比99.04%;上年结转9.24万元,占比0.96%。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56万元,占比61.66%;项目支出370.24万元,占比38.34%,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 148.00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22.24万元。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检察办案业务费和检察办案装备费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65.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6.56万元,上年结转9.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63.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支出3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19.73万元,比上年减少9.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卫生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3.69万元,比上年增加0.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6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69 万元,增幅30.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与上年相同,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增加9.69万元,增幅35.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6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历年保持稳定。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14万元,比上年增加2.27万元,增幅3.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小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占检察装备应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100%。政府采购预计在第二季度完成65%,第三季度再完成35%,截止第三季度完成全年采购任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执法执勤车辆8辆,机要应急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院项目支出预算合计370.24万元,符合公开条件的188.24万元,包括:上年结转信息化建设9.2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1万元,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50万元,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35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6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申报考核并公开。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把科技强检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资金,对原有远程庭审系统、机房、网络进行进一步全面升级改造,建设模块化机房,充分发挥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71.4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8.2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0.84%。公开的具体项目包括: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和上年结转信息化建设。

  业务装备经费预算为31万元,绩效目标为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90%,设备使用年限≥5年,设备故障率≤5%,使用人员满意度≥90%,设备质量合格率≥90%,设备利用率≥90%,政府采购率≥40%,购置设备数量≥50台(套)。

  法检院聘任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预算为63万元,绩效目标为监督覆盖率≥60%,涉法涉诉率≤5%,公诉率≥50%,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10%,错误批捕率≤1%,抗诉率≥3%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万元,绩效目标为错误批捕率≤1%,涉法涉诉率≤5%,公诉率≥50%,抗诉率≥3%,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60%,监督覆盖率≥6%。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预算为35万元,绩效目标为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10%,错误批捕率≤5%,公诉率≥50%,抗诉率≥3%,涉法涉诉率≤5%,监督覆盖率≥60%。

上年结转信息化建设预算为9.24万元,绩效目标为错误批捕率≤1%,涉法涉诉率≤5%,公诉率≥50%,抗诉率≥3%,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数≥60%,监督覆盖率≥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立峰       联系电话:1328476168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绩效目标公开1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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