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0日在林西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检察长 王世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 ①[2] 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定检察政治担当,筑牢忠诚底色
政治建设更加有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考察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大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和阵地建设,围绕大局发声,传播检察强音,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做实文明倡导。
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通过集体学习、读书班、班子成员领学等,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将反面警示教育、正面宣传引导、廉政故事分享相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业务工作相同步,确保全面受教育、全程受监督、全员有提升。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党建业务融合成效更加凸显。积极构建党建业务一体协同的工作格局,创新开展“青蓝+业务”团队模式,推动党建业务双融互促。联合县妇联、林草局、社区进行支部共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等各类主题活动12次,实现了学习教育多元、多样、有实效。
接受监督更加全面。积极配合接受县委巡察、市检察院政治督察和各方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报送工作报告各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参与检察业务工作讨论、案件讲评、听庭评议等活动87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6条。
二、坚定检察责任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深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件,推动各方合力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耕地资源保护监督力度,为耕地和粮食安全提供法律保障。选派2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检察人员驻村帮扶,以检察之力为群众解难纾困。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发放救助金11.4万元。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以及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犯罪。办理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件10人,起诉“黄赌毒”、涉枪爆犯罪24人,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3人,全部实现诉判一致,有力震慑犯罪,护航平安林西建设。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协作,凝聚反腐合力。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2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人,起诉受贿犯罪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切实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能,向市检察院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件,全部立案。核查市检察院移送线索3件,已立案1件,法院已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细化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②,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59件67人。符合条件受理8件,全部办结答复。连续多年保持涉检“零”信访。加强释法说理,召开检察听证会44次,其中检察长主持14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件,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类案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倾力护航安全生产。深化府检联动,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大会,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相关部门以及4家重点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以检察监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联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深入各监管单位、涉案企业、各乡镇,开展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联动共建和安全检查,撰写的《关于对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分析报告》先后得到县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走深走实。
持续深化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持续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办理的虚增借款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检护诚信”典型案例,2件案例被写入自治区司法公信建设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我院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并审议了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加强自身监督,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全年监控案件688件,组织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3人次。加大常规抽查力度,评查案件数同比上升68.42%。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组织评查通报、反馈、讲评,推动高质效办案落到实处。
三、坚定检察使命担当,践行司法为民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涉企案件3件11人。与县司法局签订《林西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办理的尹某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案获评市级典型案例。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及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助力企业发展。做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针对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机油注册商标案,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县域经营汽车机油主体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与县人社局会签《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联动机制》,受理6件当事人申请监督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成功为农民工讨回薪资30余万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督,办案29件。针对一起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售卖第二类精神药品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整改,并罚款260万元,规范药品行业经营。1件食品安全案件获评2023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全市3·15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及时纠治“小过重罚”③,针对张某某非法占地搭建简易棚舍被罚款64万余元的问题,建议相关单位“过罚相当”,将大额处罚改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不仅让行政执法规范、公平、更契法度,而且以高质量履职监督保障了良法善治。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人,起诉9人。落实落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精准匹配帮教措施,13名未成年人顺利返回校园,回归社会。聚焦未成年人住宿、防性侵教育、文身治理、校园“表白墙”监管等领域开展综合履职。成功举办了全市“两纲”业务培训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现场教学,“检察蓝”携手“巾帼红”成效显著。持续擦亮“守护丹丹”文化品牌④,积极筹建以“北疆检察丹心向党 团结共绘山丹花开”为主题的丹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四、坚定检察法治担当,提升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基本盘。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9件130人,批准逮捕68件81人,不批准逮捕27件4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4件307人,提起公诉153件189人,不起诉49件87人。批捕、起诉准确率100%。妥善开展轻罪治理工作,积极落实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签订的《公检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快诉快判42件46人,速裁程序适用率29.4%。持续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适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检察建议书1份,全部采纳并整改。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全部整改。
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度。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0件。就受理的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生效裁判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并改判,就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促进金融企业借款规范化,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对20余件被执行人投保保险未予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执行款10万余元,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件。精准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对不起诉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意见29件,行政机关均采纳。
扩大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联合县林草局和东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共建生态修复基地⑤暨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围绕中草药保护、林西草原牛肉等领域突出难题,与西乌旗检察院开展实地研讨、跨区域协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政协+检察”协同监督成效显著,在政协委员提案的6件公益诉讼线索中,针对不具备医疗美容从业资质非法开展医美服务问题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该案件获评全市“政协+检察院”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最高检、《人民日报》推广和报道。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4件。针对金界壕遗址保护设施破损、标识不清晰、墙体上伫立电线杆等违法情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激发数字检察新活力。紧跟数字检察⑥工作发展趋势,推动法律监督模式提档升级。自主创建和应用数字检察模型共14个,在安全出行、虚假诉讼监督、涉收益类保险执行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司法办案优势,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筛查比对数据10万余条,发现有效线索314条,成案12件。其中,原创的督促履行出租车从业资格与动态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区推广,被推荐至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应用。应用该模型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采用,在全市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五、坚定检察时代担当,锤炼过硬队伍
注重青年检察人才培养,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深化青蓝结对⑦工程,开设青蓝讲堂、业务培训、经验分享会45期。落实赤峰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检察院三分院、昌平区检察院建立的互促共建机制,选派2名青年检察人员赴京交流。全年,共有24人次青年检察人员在全市检察机关竞赛中取得标兵、能手等荣誉。1人荣获全区业务标兵称号,1人荣获全区检察侦查工作先进个人。获评自治区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4件,获评市级典型案例、优秀案例11件,市级优秀法律文书3份,“高质效”办案成果日益凸显,队伍精神风貌全面提振。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现存的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还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专项行动还需深化,社会综合治理、检察侦查等重点工作还需再推进;三是队伍建设水平还有差距,检察人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履职担当意识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认真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为检察铸魂,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跟随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深化县委巡察和市检察院政治督察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聚焦为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的结合点、切入点。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激活类案监督效能,有力促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做好驻村帮扶、法律宣传、矛盾化解工作,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是聚焦为人民司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和河流资源保护,全力打好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攻坚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聚焦为法治担当,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深入领会最高检提出的“两个回归”⑧,着力完善业务研判、指导、评价机制,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一体抓实“三个管理”⑨,以“三个善于”⑩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公平正义。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规范性,精准发现问题、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制发高质量的类案检察建议,助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
五是聚焦为发展强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注重青年检察人员培养,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完善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树立鲜明的业绩导向,不断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踏浪前行风正劲,新航程上著华章。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砥砺奋进中书写新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