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在林西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世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林西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执法监督“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能动创新开展检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2022年6月、10月我县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形势,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干警500余人次深入包联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用实际行动扛起检察战疫的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安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确保扫黑除恶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将开展打击“黄赌毒”犯罪专项整治、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从严从快办理了涉“黄赌毒”、涉枪、涉爆犯罪案件11件26人。
倾情保护群众利益。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的1起被害人数众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养老诈骗案件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守护了老年人的“钱袋子”;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9件95人,坚决遏制案件高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走访15家企业开展调研,对2家涉案受害企业进行回访,认真倾听企业司法诉求。对2022年法院办理的282件涉企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涉企案件坚持快速办理,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2个涉案民营企业、1名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案件1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优势”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3件151人,批准逮捕66件95人,决定逮捕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216件308人,依法提起公诉168件253人。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37件56人,不起诉59件8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0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6.09%,采纳率99.55%。召开全市首例羁押听证,确保规范、准确适用羁押措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二)“重精准”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8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件。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推动民事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运用“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治理”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办理全市首例社会抚养费征收未执结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三)“拓领域”做细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林草地修复治理、窨井盖保护、农村废弃农膜和生活垃圾整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立案行政公益诉讼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督促修护林草地155.09亩,清理固废垃圾30吨。对1起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与相关部门会签了“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及河湖治理发展的新格局。
(四)“求极致”强化法律监督。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1件,追诉漏犯3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2人;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场所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各3份,均被采纳;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共核查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罚金13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1492.1655万元;依法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人次,均未发现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8人;开展肉制品流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督促对1.7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肉”进行销毁,斩断了一条集收购、屠宰、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病死牛肉黑色产业链,切实保障县内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8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的薪资12万余元。针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全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32件36人,全部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程序或结果性答复”办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检察长接访4件5人,始终保持涉检“零”上访。
(二)积极参与市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行业清源”,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以点带面助推行业系统整治,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开展反诈宣传、防范邪教、家庭教育进广场、进社区、进夜市,切实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牵头与全县12家行政机关、联席单位召开座谈10余次,会签各类协作机制、办法7个,以融入式、跟进式监督促共建共治。
(三)着力打造未检品牌效应。发挥“四检合一”效能最大化,推动自治区级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牵头制定全区首个《办理涉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协作办法》,办理了全区首例涉未成年人支持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先后被多地检察院学习借鉴,并被最高检、新华社报道,点击量破百万。办理了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案件,最大限度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的“模拟法庭”“沉浸式”普法活动被“内蒙古未保”新媒体平台深度报道。成立首个未检驻社区服务站,启动“未检+社工” 模式,将未成年检察工作深入社区渗透网格。积极打造的“一体两翼”女童保护工作样板代表全市参加自治区院“一院一品”品牌项目的创建。
三、着力强化素能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突出政治建检。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每周例会、党小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学思践悟党的政策理论,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二是抓好组织生活。持续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检察长讲党课2次。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建设党建融合发展中心,强化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二)强化从严治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廉政学习4次,警示教育活动3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3次,稳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制定日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考勤签到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坚持素质兴检。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同堂培训5期,检察长带头讲业务,各部门多轮次培训,推动形成比学赶超良好风貌。突出正确用人导向,激发队伍活力,新选任年轻干部5人。全年11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能力,聘请7家行政单位的8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与5家行政单位互派10名业务骨干挂职锻炼。
(四)重视文化育检。开展院训精神大讨论,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座谈评选,确定了 “崇法为民务实创新”的林检院训和“守初心、践诺言、求极致、勇争先”的林检精神,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显著提升。集中精力打造精品,1篇论文获评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主办的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论文,系全区唯一获奖的基层院。成功办理的5个精品案件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公众号单篇报道。
(五)严格监督束检。运用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双重手段,规范检察权行使。常抓不懈“三个规定”落实和重大事项填报,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开放日活动20人次。不断加大“阳光检察”工作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36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6人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察长主持检察听证7次,让司法公开、公平可触、可感、可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林西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林西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县委“三个统筹”“五大战略”等中心工作,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实干担当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以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大格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和谐的经济环境,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方向,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切实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安定的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更务实的举措维护公共利益,以更有温度的执法兼顾法理人情,以更能动的履职开创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担当助力社会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林西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全力守护百姓“脚底下”“包裹中”“头顶上”的安全。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避免因案致贫和因案返贫,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办理涉及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草原林地公益保护,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
四是坚持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下大力气做好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上持续发力,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以打造“一体两翼”女童保护工作样板和成立女童保护工作室为契机,强化林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效应。
五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蓄势赋能推进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加大力度反腐倡廉,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机关政治生态。注重检察干警素能提升,大力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继续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养。大力弘扬林检精神,全力打造党建示范基地,切实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打造新时代有能力、敢担当、能干事的高质量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林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在新闻发布会上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2.十大业务。最高检将检察工作划分为普通刑事案件检察、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及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检察、职务犯罪案件检察、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十项内容,对相关案件进行专业化办理。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4.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
5.“一体两翼”女童保护工作样板。“一体”是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主体,“两翼”是以法治宣传和科技信息为平台,实现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保护的“普遍预防”和“精准预防”。
6.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6月22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
7.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2021年10月20日,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8.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近年来,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检察建议书,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9.四检合一。通过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