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最高检关于“第二季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近日,林西县检察院聚焦辖区乳制品经营乱象,开展乳制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调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群众日常消费集中的大型商超、奶制品专卖店,重点围绕经营资质、进货查验、标签标识、冷链储存、环境卫生五大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辖区内部分食品经营门店在销售奶豆腐、奶皮子等乳制品时,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存在乳制品外包装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情形,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安全权。
为系统性整改,林西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乳制品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检查销售乳制品经营门店65 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培训,督促经营主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26日,林西县检察院及时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辖区各乳制品销售门店均已在乳制品外包装上规范标注生产信息标签,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辖区乳制品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下一步,林西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扎实办理案件,聚焦民生,与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林西检察)